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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者的维权到底有多难
文/李彦伟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汽车服务业的发展是否也是飞速发展呢?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2002年中消协受理汽车消费投诉3919件;2003年这一数字上升到5651件;2004年这一数字竟高达7438件;2005年投诉6698件;而2006年,这一数字上升至7761件,总数字达到了31467件,其中2006年消费者投诉比2002年翻了一倍。从此数据中不难看出中国汽车的服务行业的发展已经滞后,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的问题越发的突出。
“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维修厂家
“我是汽车修理厂的,在消费者汽车维权时,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之一。” 北京汽车修理六厂技术科科长阚有波委屈地说,
阚有波科长介绍到汽车修理厂分为两类,一类是代表主机厂做事,换句话说就是听命于汽车厂家,汽车厂家要求使用哪种配件,我们就得再汽车厂家进哪种配件,如果不听话,就可能被汽车厂家惩罚或者取消授权维修委托。
而消费者在购车时,也被指定了维修保养厂(即4S店),如果消费者不去,到时候车辆出了问题,厂家就不会给消费者赔偿。因此,消费者没办法,只能去指定维修保养厂,但是他的感觉中,是在维修厂修的,到时候万一出现问题,就认为是维修厂的问题。
“其实我们本身是想给客户解决问题,但是因为汽车本身的问题,或者厂家指定配件的问题,使得我们没法修好,这本是汽车厂家的原因,但消费者就会怪罪到维修厂,认为是维修厂的责任,对此,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 阚有波科长无奈的说。
花钱买罪受-汽车消费者
“我买的是一辆金杯面包车,半年换了12根减震器。修了坏,坏了修,有很多时候就是刚把车还没出维修场呢就又坏了。我买车不是用来修的,我是想用来开的,我这不是花钱买罪受吗!”车主尤先生气愤的对记者说。
象这样频繁修车的的车主不在少数,在详细询问尤先生后。尤先生象我们出示了一些自己在修理场的单据,尤先生介绍到,自己是个个体商户,为了方便,买了一辆金杯车平时也不拉货,甚至车上都没有做满过人,车坏的太频繁,就连维修自己爱车的4S店都有点无可奈何。
“经常是新换的零件没出场就坏了,这我怎么能不生气。现在事情过去半年多了,我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好我,现在厂家说我的零件过了质保期,让我自费换零件。我这能不生气吗?就是上法院告我也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尤先生愤愤的说。
“最后的救命稻草”-国家法律
“国家现在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少量涉及,专业性不强。针对性不强。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最大的保证。”北京汽车律师网的颜丰律师刚一见面就给了记者这样一个答案。
北京汽车律师网的蒋苏华律师介绍到:由于今些年来的汽车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买了车,随着车辆的使用就会发生各式各样的问题。由于不能和经销商和厂家很好的解决矛盾,进而汽车官司现在越来越多,但消费者作毕竟作为弱势群体,汽车厂家势大力大,所以官司特别难打。其主要难点有:1)证据难找、消费者无举证能力;2)成本高昂、时间拖的太长,消费者耗不起。
专家支招
“目前虽然我国各地消协都有,但是一个个地解决汽车投诉事件,也是很困难的。因此,我觉得我们在希望媒体和消协为消费者维权的同时,更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就是建立一个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的体系,否则总是发生一个,解决一个,那是治标不治本,也解决不过来。” 中国汽车工业经济信息研究所所长李京生说。
李京生所长介绍到汽车是一个特殊的产品,它包含技术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等,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大消费品,同时它又是一个会动的产品,因此从生产、销售到使用涉及方面较多,出现的问题也会很多。建立体系保障,又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我国的大环境比较差,国家的管理比较滞后,更严重的是管理思路也滞后。但这些事情是需要国家去解决的。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一方面呼吁媒体和消协,尽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监督汽车厂商的产品质量等,另一方面呼吁国家和社会建立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体系机制,并对汽车厂商的生产、销售、售后进行监督,对于消费者的购买、使用等环节的权益进行专门的维护,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少些烦恼,让汽车行业也更加规范发展。”李京生所长激动地说。
北京汽车律师网的蒋苏华建议:一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二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以及商家提供的广告、明示承诺。三要有损害实物、记录、鉴定、病历及其他相关材料。四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天以内要求修理或更换。实行“三包”的商品要按“三包”的规定,财物遭受损失的索赔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损害的则为1年。5要选择好索赔对象。一般可向经营商家索赔,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生产厂家索赔。受虚假广告误导致害的可向经营者和广告主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