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均不知道事故发生地的名称怎么办?
答: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获取地点信息,如询问过路人、选取周围指路标志或公里桩,如果还是无法确定,可拨打“122”咨询,然后记录事故地点。
挂外地牌照的外埠司机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车籍地,此类情况适用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吗?如何处理?
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度处理办法》规定,对在外埠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应当先标划现场然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外埠司机驾驶的车辆如果在北京投保交强险,并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度处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度处理办法》的规定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并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获取《协议书》的渠道除了网上下载还有其他渠道吗?如果司机没有携带《协议书》出事故后,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
如果双方都未带《协议书》,可以按照协议书的内容要求记录事故事实、事故责任和协议内容,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一方肇事逃逸,另一方如何先向自家保险公司理赔?
答:根据《办法》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
自行填写《协议书》时,如果当事人为外籍人士,不会书写汉字该如何处理?
答: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可由会填写一方代为填写或聘请翻译帮助填写。
如果事故中有些伤员表面上是轻微伤,但事故处理后伤情加重甚至致命时,如何处理?之前的《协议书》是否还有效?
答:对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伤情加重的,应由民警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理,并将之前所填写《协议书》作为基本证据,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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