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可嵚
一提起大货车,很多人都有“谈虎色变”的味道。的确,大货车载货多、惯性大,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就是“大祸”。面对频频出事大货车,我们应当深思:在这些惨痛的事故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原因?大货带来的麻烦该怎样解决?
■案例
刹车失灵,一撞再撞
2007年9月5日凌晨3时许,在北京南四环内环主路上,发生了一起车辆自燃事故,道路暂时封闭,就在起火现场即将清理完毕时,后方一辆装满纤维板的河北牌照大货车疾驰而来,直冲向停靠车群。其中一辆红色富康出租车被撞扁后,被大货车拖着又继续撞上一辆斯太尔。大货车连环相撞11辆车,造成至少3人受伤。被撞的11辆车均为停在旁边等待现场清理后通行的车辆。
祸之因: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大货车刹车失灵导致交通事故。
一装再装,车毁人亡
2008年1月14日8时20分,一辆红色大货车在昆曲高速公路昆明至嵩明方向36公里处快速与前方绿色货车剐碰,然后与另一橘黄色货车左侧相撞,发生追尾事故。追尾车车头抵在橘黄色货车上,由于惯性,车辆侧翻,使车尾甩向隔离护栏。追尾车车头支离破碎,驾驶室严重毁损,驾驶员当场死亡,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被卡在车内受重伤,货厢侧翻在地,车上的20吨瓷砖倾倒在路上。橘黄色货车左侧货厢变形,左后轮胎爆裂。与之相距50余米处的绿色货车右侧车头变形。
祸之因:交管部门认定,肇事车在3公里下坡路段因超载导致货车制动系统失控而造成追尾。
疲劳驾驶 损失惨重
2007年9月20日零点左右,一辆车牌为“津A19272”的10轮大货车侧翻在京津塘高速进京方向21公里处路边深约5米的干沟中,使总价值在700万元的轿车受损。车上两辆宝马和4辆未上牌照的奔驰分上下两层装在车内,下层的两辆宝马和1辆奔驰因有车厢保护,只是车顶略受挤压,而位于上层的3辆奔驰车身严重凹陷变形,几扇车窗全部碎裂。
祸之因: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原因为司机疲劳驾驶,打盹醒后急打转向造成车辆失控。
一桩桩车祸,一幕幕惨剧,带走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特别是在大货车成为“大祸”车的事故案例面前,我们不禁要问,大货之“祸”究竟为何?
现象一:“多拉快跑”不注意车辆保养
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润,很多大型运输车的车主都善于“充分”利用车厢的每一寸空间,这就致使上路的车辆严重超载。
不但如此,为了节省时间,这些车辆还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抢行,威胁着周围小型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一些长途运输车辆,在驾驶员不注意及时保养的前提下,往往会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爆胎之类的事故,而一旦发生爆胎,巨大的重量会使得高速行驶的运输车很容易失去控制而发生意外。
现象二:违法使用二手车、套牌车
据青岛市交管部门事故科人员介绍,发生车祸的运输车辆大多为“二手车”,这些车的车主为逃避保险、养路费以及交通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以“目前运输市场价格太低,竞争激烈”、“活不好干”等为借口,购买“二手车”从事集装箱运输,甚至使用套牌车,就是为了能够以最小代价牟取最大利益。这些从不正当渠道买来的车最多不过三四万元,而且普遍存在延缓报废或没有年审等问题。购置这种车辆的车主,普遍存在着多拉一趟就赚一趟的心理,长期超负荷运转,这些年限久、车况差的“二手车”极易发生事故,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现象三:固定锁扣形同虚设
专用运输车辆在拖盘的四个角上各有一个锁扣,集装箱车、大型油罐车等都有这种固定装置。拿集装箱车来说,装上集装箱后,要转动锁扣下面的把手,让锁扣交叉成“十”字,从而起到固定集装箱的作用。不少驾驶员图省事,就把这一道十分重要的工序省略了。还有一些驾驶员担心万一发生事故后,集装箱或者其他货物巨大的惯性会将车辆带倒伤及自身,就非常不负责任地不上扣,发生事故时故意“甩箱”,保全自身而给他人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现象四:非法改装车达不到制造标准
据青岛交警大队民警介绍,在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车中,有些大货车并非是正规的运输车辆。不法车主为了省钱,自作聪明对非专用车型或者旧车进行非法改装和翻新,其各项性能和技术参数均达不到正规厂家的制造标准要求。
正是这种贪图小便宜的“歪门邪道”,成为诱发事故发生的主因之一。这些改装后的问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往往会弃车一走了之。这不但给事故处理带来一定困难,而且容易给后续工作造成更严重的障碍。
现象五:为省油钱空挡滑行
现在油价高涨,很多重型运输车司机以省油来减少自己的开支,往往在驾驶时采用空挡滑行的操作方法,而重型车辆本身的重量再加上货物的重量,使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惯性非常大,一旦车辆失去控制,再采取抢挡、拉手刹等制动措施根本就不起作用,所以对于中型车辆来说,空挡滑行比普通的小轿车更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现在长期养成了空挡滑行操作习惯,缺乏基本安全意识的重型车辆司机并不在少数,他们不把这种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并有巨大安全隐患的错误操作当回事。
现象六:得过且过凑合开
车主不及时检修车辆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运输成本加大,一辆载重15吨的车辆每个月要交挂靠费用3800元,载重20吨的大货车要交挂靠费6000元,挂靠费里面包含养路费、保险费等。
为了多赚钱,只能加大货物运输的频率,导致机件磨损严重。而且为了省钱,很多司机发现车辆有小毛病,能“扛”就“扛”,即使去维修也往往使用一些劣质低价配件,“凑合着”开。
■ 张可嵚
本来10吨的载重,非要拉20吨的货;本来限速每小时40公里,非要跑到每小时60、70公里;本来应该上锁的集装箱,却成了随时可能翻下来的定时炸弹;再加上轮胎磨损严重、制动系统失灵,这样的货车跑在路上,连司机自己都捏着把汗,又何来所谓的交通安全?
大货车成了脱缰的野马,“失控”成了诸多车祸中听到最多的两个字。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谁,放松了手里的缰绳?
原因一:挂靠公司监管不力存交通隐患
2007年3月8日,嘉兴市秀洲区运管所稽查大队在市区中山西路延伸段查获一辆牌号为豫P02281营运大货改装汽车。执法人员从对经营该车的当事人张某询问中得知,这辆大货车是2006年购买的,买来后挂靠在河南周口市某汽车运输公司。为了多装货多赚钱,在取得《道路运输证》后,张某到河南某汽修厂对该车进行改装,将车厢为12米的货车加长了4米,这样一来就可以多装货物近8吨。
非法改装车辆不仅严重违反《道路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而且由于车辆改装后改变原有的技术参数,一旦操作不当,后果不堪设想。
据交警部门介绍,运营车辆“私户公挂”的现象较为普遍,专业运输单位在收取一定费用后,仅局限于对车户的管控,而疏于对车辆及驾驶员有效的监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运营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非法改装、保养跟不上等一系列问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原因二:外地司机管理有空白
据青岛市交警介绍,查处过程中,发现有闯红灯、违法并线等违法行为的货车司机大多是外地的。因为以往驾驶员交通违法网络系统不够健全,在记分和处罚上存在一定的空白点,出现了司机本地守法,到外地随意违法的现象。也是造成货车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全国63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即将启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管理系统”,驾驶员在哪里违法,系统都可以记录在案,并通过异地交换软件进行违法记分或相应处理。民警当日将罚单内容准确录入到交通违法管理系统后,对外地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罚款需要在当地缴纳,但是对于违法处罚的分值,需要通过打包交换的方式将系统信息交换到驾驶人管辖地的车管部门,所以,新系统的启用还需要各级各地交警部门的全力配合才能起到作用。
■编者思考
要“堵”更要“疏”
监管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经济利益驱使,种种行为,让我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好在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就像大禹治水一样,如果说严格的管理是“堵”,而更为重要的是“疏”。仅仅依靠出事之后再来专项整治,恐怕解决不了长期累积下来的一系列弊病。
我们盼望,集中整治能够早日变成长治久安,更希望,大货车能够真正成为城市建设的贡献者,而不是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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