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转弯的车辆抢直行的车前通过,支线上的车辆不让干线上的车;本来遭遇堵车时,大家都按着顺序排队,有的人偏偏喜欢耍小聪明,逆行或从非机动车道里抢行,结果把路塞得死死的……
有资料表明,轻微磕碰交通事故近七成源于机动车变道抢行、右转抢行和路口遇交通拥堵抢行,而抢行也常常是重大交通事故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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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变道抢行
■案例
1月22日下午5时许,号牌为津BC87××的夏利车沿天津大沽南路一车道由西东行至洪泽路交叉口时,突然向右变道欲右转弯,而在最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桑塔纳车不停地鸣喇叭警示,但夏利车司机并未理会,加速抢行右转弯,造成桑塔纳车左前侧与夏利车右后侧相撞。
6月 15日上午 8时 51分,一辆深圳市巴士集团的245路公交大巴车由北往东行驶至农林路泽田路口时,与由南往北行驶的一辆深圳市西湖运输有限公司的328路公交大巴车发生碰撞,导致245路大巴车上的两名乘客死亡,4名乘客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两辆肇事大巴车的车速都很快,在经过路口时,双方都未采取互相避让的措施,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分析
高峰期,司机驾车进入路口抢行、加塞儿极易导致车辆剐碰、追尾等交通事故。
在现场处理两大巴事故的深圳福田交警大队徐炜痛心地说,无论谁缓一缓再走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从现场的惨烈情况看,事故大巴的速度应该很快,而且事后发现,两辆大巴都没有明显的刹车迹象。司机开车遇到平面交叉路口的通行原则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从以上两起案例给司机一个警示:小刮小蹭或许只是买个教训而已,酿成惨剧却悔之晚矣。
强行右转抢行
■案例
1月22日傍晚6时许,号牌为津BV68××的羚羊车沿天津市水上公园西路由北向南行至育梁道交口时欲右转。此时,水上公园西路为绿灯通行,5辆非机动车同向顺行沿水上公园西路由北向南直行通行,而羚羊车并未采取减速避让,而是加速抢在非机动车前右转,与一辆非机动车磕碰发生交通事故。
2007年10月28日8时,号牌为津A547××的桑塔纳车沿天津市大沽南路由东向西行至琼州道交口,此时亮起绿灯,直行非机动车涌入路口,但该车强行右转挤入非机动车流与一骑车人相撞。
■分析
交管部门说,即便是绿灯,机动车右转也应让行直行非机动车,机、非车道隔离护栏均有提示标志,司机应按规定行驶。从交通规则来说,路口不管有无信号灯,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需让左转车辆先行。
因为由于左转的行驶轨迹较长,如果右转车辆不让左转车辆先行,特别是当车辆从大马路转入小马路,而且右转车辆较多时,那么左转车辆就要较长时间地停在路口中间,甚至等到另一方向车辆放行,极易造成路口堵塞。
过铁道线抢行
■案例
2007年9月18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大连营城子沙岗子附近的一个无人看守的火车道口,一列从旅顺开往大连的火车将一辆大货车拦腰撞断成两段,所幸货车司机伤势不重。
2007年10月16日,一辆公交车经过北京丰台一铁路道口,在栏杆落下时抢行通过,被困在铁轨上。此时,一辆火车高速驶来,3名道口工作人员进行紧急疏导,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分析
虽是无人看守的铁路路口,但各种警示标志比较明显,只要来往车辆的司机通行前,先停车观望,完全可以顺利通过。然而,有些司机似乎已习惯抢行,与火车抢行等于抢祸一样。
路口遇阻左转抢行
■案例
1月22日晚8时许,在天津河东区成林道与万东路交口,因成林道由东向西直行机动车与由东向西左转万东路机动车形成交叉干扰,路口已呈交通拥堵状态。此时,号牌为津HA20××的马自达车沿成林道由东向西行至该路口并未依次排队等候,而是抢行进入非机动车道与万东路直行机动车相撞。
2007年11月3日19时,号牌为津E95××2的红色夏利车行至平江道隆昌路交口时加速左转抢行,险与对向直行的桑塔纳车相撞。这时,桑塔纳司机鸣喇叭示意夏利车让路,而夏利车也不甘示弱,将车横在直行车道前方,导致直行、左转车路中“顶牛”。
■分析
据交管部门介绍,非多向位交通信号控制路口的左转、直行车辆常互不相让抢行致堵。机动车轧越黄线左转抢行、实线并道等交通违法多发在交通高峰时段,或支干相交且无交警指挥的信号灯路口。一是机动车驶入路口左转会受对面直行车辆影响,因此司机图方便提前左转;二是有的司机从众心理,紧跟前车轧越黄线左转。上述两项交通违法危害很大:一是相交路口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易引发压车拥堵;二是轧越黄线左转车辆进入路口不减速,一旦遇险情无法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变灯时加速抢行
■案例
2006年8月4日,在上海浦东唐乐路高科中路路口,一辆工程抢险车因争抢红灯迎面撞上了一辆面包车,由于惯性的作用,面包车内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在两车相撞瞬间被甩出车外身受重伤。
5月5日中午,在福州白湖亭的福厦路和二环路交叉口,一中巴车司机抢着绿灯的最后一点时间,加大油门往前开,而一摩托车驾驶者以为面前没车了大胆横穿,造成两车严重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受重伤。
■分析
相对来说抢绿灯比抢红灯要更加危险。因为由红灯变绿灯通行时,左侧行人和非机动车可能正在通过路口,而此时由于视线被左侧车道上的车辆遮挡,很难了解是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以及他们的通行情况,急着通过路口很容易发生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的碰撞事故。
司机在经过路口左侧视线被遮挡时必须在停车线前放慢车速,观察是否有行人和非机动车正在通行。也可以留意左侧车道最前方车辆的动态情况,如果车辆没有立刻起步,很有可能是在等斑马线上的行人或非机动车。
与行人抢行
■案例
某高校研究生谭晓(化名)到同学处玩耍,返回学校途中,某建筑公司解放牌大货车带挂车由后面驶来,驾驶员鸣号示意超越。由于前方道路右侧堆放大量木料占据路肩,骑车人听到鸣号后未予理会,继续行驶并发生摇晃,当自行车与汽车齐头时,前轮偏转与汽车右前轮发生刮擦,骑车人倒入汽车与挂车之间,被挂车右前轮碾压头部,当场死亡。
■分析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让行车辆须停车或减速 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
在路面宽度不能保证车辆按正常速度行驶、会车或超车的道路上,汽车与自行车相遇应注意:自行车与汽车相向行驶,骑车人容易对迎面而来的汽车产生恐惧心理,因而左右摇晃,容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自行车在汽车前方与汽车同向行驶时,由于骑车人背向汽车,恐惧心理减弱,而与汽车争道抢行。此时,若汽车贸然强行超越,极易发生事故。
■编后
车辆抢行潜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无论是车与车之间的抢行,还是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抢行,一不小心就会引发事故。前不久,笔者在上班的路上看到一辆出租车因急于转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相剐,电动车摔倒在路上,驾驶员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私家车主王先生也反映,“开车时最害怕的就是出租车猛抢”。
据了解,公交车抢行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而过路口抢灯带来的隐患更大,抢灯的也多为年轻人。还有一些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随意横穿道路,司机在降低警惕性时与行人抢行极易引发事故。另外,支路车辆不让干路车辆先行,左转不让直行车辆等,则反应了一些驾驶者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不熟知。
抢行,不仅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也是制造道路拥堵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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