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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可合法改装
中国汽车消费网 2008年08月11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广州日报讯 《机动车登记规定》实施后,车主不需再为改装车的年检和上牌而担忧。10月1日起,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实行。其中引人注意的是机动车改装方面限制的“松动”,包括更换发动机和车身车架在内的改装都明文规定,可以在改装后再行登记。

    按现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广东东莞允许机动车改装的合法范围仅限三种,分别是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同型发动机和更换同型车架三种情况。而其他情况如增加尾翼、变换活塞、改装底盘等一律不合法,因此有上述行为的机动车,在年审时是只能通过改回原样才能通过年审。

    新规实施后,车主不用为改装车的年检和上牌而担忧。对于改装车,专业人士指出,过去不允许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规定,在新规定中将得到许可,这无疑会推动汽车改装业的发展。该专业人士同时表示,“改装车在性能和各方面的调校都没有原装车稳定,但对于一些喜欢改装外表、音响的车主,以后改装就会省去登记方面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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